什麼是「少年輔導員」?工作內容在做什麼?

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各縣市的少年輔導委員會應配置「少年輔導員」辦理「少年偏差行為相關輔導工作」,因此這個職缺每個縣市都有設立,並不定時開缺。

如果你對這份工作有興趣,但還在觀望或擔心自己能不能勝任,這篇文章會介紹實務工作現況,並提供一些資訊,讓你評估這個職業是否適合。

少年輔導員-關鍵字
少年輔導員-關鍵字

工作基本介紹:少年輔導員

  • 應徵資格: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以上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 薪資待遇經費來源不同,薪資會有些微差異
    (1)每月薪資41,528元(296薪點,每薪點為140.3元)+風險加給 700元共42,228元
    (2)擁有碩士學歷領有專業證照,每月薪水43,773元(312薪點,每薪點為140.3元)+風險加給700元共44,473元
  • 職缺公告:各縣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少年輔導委員會官方網站
  • 工作內容:依縣市劃分而有所差異。
    (1)少年偏差行為輔導服務工作。
    (2)辦理少年團體輔導活動。
    (3) 辦理法律常識宣導活動
    (4) 辦理其他少年輔導相關工作
    (5) 辦理與機構組織運作相關之行政工作
    (6)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個案來源:符合曝險/偏差行為少年(12-18歲),由各單位逕行轉介,包含社政、警政、衛政、司法、教育等。
  • 個案數量各縣市差異巨大,做越久個案越多。
  • 訪視頻率:依照個案狀況調整訪視頻率,每月至少家訪或電一次
  • 服務時間:幾乎進案之後,列管到滿18歲才會結案

何謂:少年曝險/偏差行為?

一、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1.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
  2. 施用毒品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
  3. 預備犯罪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

二、少年無學籍且符合《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第1至第8目及第15目後段等行為:

  1. 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
  2. 參加不良組織
  3. 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未至傷害。
  4. 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5. 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
  6. 深夜遊蕩,形跡可疑,經詢無正當理由。
  7. 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騷擾他人。
  8. 無正常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
  9. 損及他人權益或公共秩序之行為。

各單位如需轉介曝險/偏差行為少年(12-18歲),需符合上述所列12點其中一項,並具體描述「行為內容、時間、地點」以及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包含輔導紀錄、筆錄、尿篩報告等」,最後再經由「少年輔導員」專業評估後,再決定開案與否。

行政輔導先行,以司法為後盾

過往孩子只要觸法了,就會直接送到法院,但後來因《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之後,改以「行政輔導先行」,將曝險少年交由「少年輔導委員會」先行輔導,如若最終仍輔導無效,才會將各種具體事證與評估報告,上呈到「法院請求協助

如果以教育單位為例,當發現曝險的少年有學籍,那麼學校就要先做到「行政輔導先行」,先以學校的「三級預防」進行輔導,如若仍輔導困難可以再請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進行介入,如若還是輔導無效,最後才請求「少年輔導委員會」進行輔導處遇。

然而,部分曝險少年已經中輟並無學籍身份,則直接交由「少年輔導委員會」進行先行輔導。

成為「少年輔導員」的三個心理準備

  1. 輔導少年的界限較模糊:因為輔導的都是未成年的曝險少年,其原生家庭可能存在脆弱性,時常找不太到監護人或主要照顧者,儘管找到了但功能可能也很薄弱。因此少輔員在輔導時,彷彿要充當起這樣重要他人的角色,協助就醫、開庭、調解做筆錄等事宜。
  2. 少輔員可能變成白手套:少輔員跟少年關係建立穩定後,少年可能會講述很多在曝法邊緣甚至違法事件,像是吸毒、販毒、幫派、陣頭、鬥毆等,而這些訪視內容可能會在輔導紀錄裡呈現,最終紀錄也會呈核到少年隊的隊長手上,也因此成了警察辦案的一些線索來源。
  3. 少輔員在體系裡較緊張:大多數少輔會都設立在警察局裡面,氣氛較為正氣與嚴肅,而且階級制明顯,可能也有連坐罰的狀況。少輔員的主要工作是在輔導,與警察在抓人的工作,風險程度有所落差,在體系裡面較容易不被重視

Q&A

  • 會有行政工作嗎?
    每個縣市狀況不太一樣,大部分會分兩大組別,一組以內勤工作為主,另一組則是以外勤訪案為主,但基本上都需要從事行政工作
  • 個案會自動嫁接進來嗎?
    個案進案都是由外單位填寫請求表進來,再由少輔員進行評估收案,並無自動嫁接進來的個案。
  • 家屬可以主動請求協助嗎?
    家屬可以自行打電話到所在縣市的少年輔導委員會,進行諮詢,如若評估符合收案個案,就會由少輔員開案進行服務
  • 個案工作會很危險嗎?
    警政體系對於工作人員的安全性非常重視,通常一開始訪視都會跟少年隊所管轄區的警察共同訪視,後續的訪視也都盡量跟同事共訪,或者約在公開場所進行面談。
  • 個案什麼情況下會結案?
    基本上,個案進案後會一路追蹤到滿18歲,才進行結案。但如果這之中,個案進去感化教育生活狀況穩定案件變少等,也會進行結案會議的討論,評估結案與否。
  • 推薦這份工作嗎?
    這是一份很硬的工作,如果是社政衛政體系的助人者,初次要踏入警政體系,那將會是一個很不一樣需要適應的環境。但也要有準備,不全然只有個案工作,同時也包含一些行政工作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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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首先,非常感謝從事三年多經驗「少年輔導員」朋友接受採訪,過程中描述很多警政體系的辛辣故事,尤其在寫這篇文章時都有點猶豫該怎麼下筆

不過還是要提醒閱讀的大家,上述經驗可能包含主觀與客觀成份,大家再斟酌服用,可能你的經驗會很不一樣,又或者不同縣市也有著完全截然不同的風氣!

因為作者是在衛政體系出生,目前也還沒涉足到其他體系,在這樣的採訪之下才深刻意識到,自己的舒適圈以及跨體系如此不同的生態,所以我想這樣的差異,可能也會體現在「社會安全網」的跨網絡溝通上。

因此,在這裡想邀請大家加入臉書社團:「社會安全網-第一線助人工作者」,希望大家可以在這裡交流實務工作上的困境與有價值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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