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服務有精神疾病議題的民眾?
除了醫院,你知道社區的精神病人主要由哪一群人服務嗎?
依照行政院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各縣市衛生局都要辦理精神疾病的關懷訪視業務,因此 符合收案診斷 的精神病人,在急性病房出院後(大多數個案來源)會派給各轄區的「精神關懷訪視員」提供服務。
如果你對這個工作有興趣,但還在觀望或擔心自己能不能勝任,這篇文章會介紹實務工作現況,並提供一些資訊,讓你評估這個職業是否適合。

工作基本介紹
- 應徵資格:有護理、心理、職能治療、社會工作、公共衛生及醫事相關科系大學(含)以上畢業。
- 薪資待遇:每月薪資 41,528 元(296薪點,每薪點為140.3元)+風險加給 700 元,共42,228元。
擁有碩士學歷或領有專業證照,每月薪水43,773元(312薪點,每薪點為140.3元)+風險加給700元,共44,473元。 - 職缺公告:各縣市衛生局的徵才網站。
- 工作內容:服務社區精神疾病患者,以思覺失調症、躁鬱症和妄想症的個案為主。包含提供精神疾病衛教、資源轉介、追蹤就醫情形和建立規則用藥,並需要配合社區宣導和行政相關業務。
- 個案數量:至少40案以上,超過多少看各轄區的案量分佈。
- 訪視頻率:個案分一到四級:一級每月一訪;二級每三月一訪;三級每半年一訪;四級每一年一訪。精神關懷訪視員主要負責一二級個案,至於三四級個案由衛生所護理師服務。
- 服務時間:個案只要進到系統,沒有特殊情況就會服務4年以上。更多的是服務10年以上。
成為「精神關懷訪視員」需要知道的五件事
- 角色定位:訪員的職責並不是要讓個案精神疾病康復,就算是精神科醫師也沒有這個把握。訪員的工作有兩個主要功能,一、提供陪伴與理解,在日常生活裡,個案所談論的內容可能夾雜著幻覺或妄想,這是他們非常真實的感受,其他人可能不這麼認為,如果訪員願意耐心傾聽和理解這些感受,對個案而言可能是相當難得的人際互動經驗。二、提供資訊與資源轉介,好比解釋精神疾病與藥物的相關資訊,以及當危急狀況發生時要如何因應,並適時的給予資源轉介。
- 工作性質:需要獨立完成家庭訪視,因此需要隨機應變當下的狀況。可能是家庭間的衝突、個案精神症狀活躍或拒絕訪視做出的驅趕行為等。
- 拒絕訪視也不能輕易結案:個案拒絕訪視是非常正常的現象,如果是妄想型的個案,在關係建立上更為困難,很容易懷疑訪員的身份,並存有一定的防備或敵意。雖然結案規範裡面有提到拒訪是可以結案的,但這個條件是建立在病情穩定的狀態下。如果個案的病情不穩定,仍然會希望訪員定期到家中,留意個案的病情變化,以因應突發狀況發生。
- 追蹤個案就醫與服藥狀況:每一次訪視結束,訪員都需要到系統填寫記錄表單,裡面的表格除了訪視過程的記錄外,絕大多數都是在勾選個案的病情、就醫與服藥狀況。如果當個案開始不規則就醫與服藥時,訪員就要去了解其中原因,並試圖讓個案建立規律返診與服藥的習慣。
- 無力感的調適:因為系統的精神個案往往已經生病長達十幾年的時間,很難說因為訪員到家裡拜訪,就改變這長久的狀態,所以經常會從家屬或個案口中聽到「你來又沒有用!」,這往往也是對訪員的打擊,因為確實除了提供陪伴與相關資源轉介外,真的很難有能力改變個案的家庭狀況。其次是,當個案精神症狀非常活躍,不斷出現社區滋擾行為,這時候就會收到來自鄰里的投訴或陳請,但當訪員要去協調個案就醫等事宜時,可能也沒有家屬願意出面協助,如果要啟動護送就醫,也沒有達到「自傷或傷人之虞」,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會陷入一種進退兩難的狀況。
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疑似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狀態之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者,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時,應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即時查明回覆是否屬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之精神病人。經查明屬精神病人者,應即協助護送至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無法查明其身分或無法查明屬精神病人者,地方主管機關應派員至現場共同處理,無法到場或無法及時到場時,應使用具聲音或影像相互傳送功能之科技設備處理之,經地方主管機關認有就醫必要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即護送至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
根據《精神衛生法》第48條之2規定
Q&A
- 會不會被精神病人攻擊?
精神病人會有攻擊的狀況,多半跟幻覺或妄想的症狀有關,但在實務現場很少聽到同事真的被個案攻擊(被狗咬的比較多),而且當個案情緒不穩定的時候,就要有警覺性趕快離開現場,抑或就在家門口進行拜訪就好。 - 個案量會不會太高?
以我的單位為例,個案量都落在40多案左右,其中包含二級的個案,只需要三個月訪視一次即可,整體服務起來算是可以負荷的案量。 - 會有很多行政工作嗎?
基本上以個案工作為主,行政工作相對較少。以我的單位為例,就只有紀錄撰寫、協助提供成果資料及擺攤宣導。 - 為什麼有些縣市,精神跟自殺個案都要訪視?
依照衛福部的規劃,會分為「社區精神關懷訪視員」跟「社區自殺關懷訪視員」。可是有些縣市衛生局會有自己的考量,將職位合併成「社區精神與自殺關懷訪視員」,因此在面試之前可以主動致電詢問。個人覺得分開比較好,因為個案類型比較不會太複雜。 - 我適合這份工作嗎?
如果你想跟個案建立長期穩定的關係,對精神疾病議題有興趣,想要累積大量的實務工作經驗,這份工作會很適合你。 - 從事這個職業需要有什麼心理準備?
精神個案要使力真的會比較困難,尤其個案可能會因為天氣、節日、家庭互動、情感關係或工作壓力等種種因素,導致情緒或症狀有很大的起伏,往往這個月看起來沒什麼事情但到下個月可能病情就有變化了。
結語
這份工作可以算是純個案工作,個案數量合理,對於累積實務經驗而言,是非常不錯的選擇。在上訴提供的資訊中,可能會因為各縣市有所差異,如果你有任何疑問或者補充的地方,歡迎留言告訴我。




被狗咬
我只有被狗追,目前還沒被咬XD
請問一天須訪視幾個個案
都是依照自己訪視進度的規劃,有時候可能一整天都不會出差訪案,有時候會出差半天以上,總共訪3-5案。
每個單位對於出差訪視,會有不一樣的規定。依我目前單位來說,並不希望出差只訪視1案,如果要出差都要規劃3案以上。
您說的好詳細~
想請問平時休假部分是周休二日還是排班的呢?
另外過年或是節日連假是否需要輪值班外出訪視
謝謝您
固定周休六日,見紅就休,上班時間跟公家機關作息一樣,大致上早8晚5,有些單位有彈性上下班時間,過年過節也都照常休假,有些人會被排到輪流值機,但只是隨身攜帶一支公務機,接到電話回覆即可,很少聽到要緊急去現場做處理。
我們單位半天訪視約三至四個個案,一天約訪視六個個案為主,但也會考慮個案居住地點遠近、訪視內容,若比較遠可以一天訪五個個案,若有共訪、陪診、討論安置或法律問題也可以一天訪約五個個案
感謝你的經驗分享
您好:請問我再過一天半(7/31)就要應徵此項工作了,要如何準備才能順利應徵上?有筆試和面試,非常感謝您!
各縣市應徵「精神關懷訪視員」的流程都不同,我自己的縣市沒有筆試,所以可能沒辦法明確告訴你筆試會考哪些內容?
但如果要我猜題,我覺得「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社區關懷訪視及個案管理人員安全手冊」及「精神衛生法及相關法規」,你可以花時間閱讀,或許會在筆試及面試上出現!
如果案量在70,是否合理呢?
我個人覺得70案,算是中高的案量了!前年我的案量大約都落在70-80案,去年因為應聘訪員人數有變多,現在落在50-60案,今年又有新訪員,案量落在40-50案之間。
案量這件事,其實就起起伏伏,算是比較難控制的事情,能夠控制的可能是服務個案的「心力」,如果案量少當然就可以更有品質的服務,相對案量多能做的事情就比較有限。
個人小小心得:每位個案的狀況不一定,我會針對困難個案,重點服務(80分),其他相對沒那麼急迫的個案,就會保持簡單的有在聯繫與追蹤(20分),即可。
你好
想問 1-4級的區分?
謝謝你
1-4級主要是系統在登打紀錄完畢後,會自動評估風險等級,「新收案、剛出院、心衛社工結案、出機構、病情不穩定等」這類型的個案會是一級,隨著「面訪本人」次數增加,會慢慢從「一級」調降到「四級」,這之中只要個案降為「三級」時,就會跟「地段護理師」交接轉由他們進行列管,反之,如果地段護理師列管的「三、四級個案」,病情不穩定、個案住院後出院等,級數升為「一、二級個案」就會轉給「精神關懷訪視員」服務。
如果這之中,列管的精神個案有「自殺企圖通報、性侵害及家暴相對人開案」就會轉由「心理衛生社工服務」,至於心衛社工服務結案後,就會轉由「社區精神關懷訪視員」接手服務,從級數「一級」開始。
因此,基本上只要個案一進到精神照護系統列管,沒有個好幾年,是結不了案的,因為個案反反覆覆住院、合併多元議題等狀況,就會一直重新開始,其中更有一類型個案是完全找不到本人,抑或無法面訪到本人的,就很有可能一直持續卡在精神照護系統,無法結案。
請問這份工作是否可以算是社工呢?
這份工作的性質跟社工很類似,唯一的差異是,不用做到「處遇」。
關懷訪視員的角色定位是「一問二應三轉介」,重點在於「陪伴、支持、傾聽及資源轉介」。
可以請問,完全沒接觸過,可以進入這領域嗎
目前看到都是約聘,所以是比較沒保障嗎
1、我有部分同事,也是有完全沒有服務精神疾病跟自殺議題個案的經驗,同時也有大學畢業的新鮮人。
2、心衛中心裡面的人員,全部都是約聘唷,一年一聘,通常沒出什麼重大錯誤,原則上都會續聘。
你好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你!!!
1.外訪的交通費是自己出嗎?
2.若今天預設要外訪2-3個案是一定要先到上班定點嗎?還是可以直接出發去案家再回公司撰寫紀錄?還是可以等隔天?
3.若當日上班沒有安排外訪,那當日工作內容為何?
上述問題,每個縣市政府都有自己的規定,以下回覆你可以參考看看:
1、會有交通補助,可能根據你騎乘機車或開車,每公里幾塊,抑或以公車票價等方式進行計算。
2、我們單位是一天一定要有一個打卡紀錄(上班或下班),但是通常大家不會早上就外訪,需要特別交代原因,然後差假單需要提早申請,盡量避免事後申請。(特別提醒:通常越特例獨行的同仁,就越容易會被仔細檢視,包含核對紀錄跟差勤是否吻合,突襲檢查那個時間點有沒有在案家)
3、基本上就是自我管理,因為也是要打紀錄、電話訪視、網絡聯繫、表單填寫、行政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