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觀護佐理員」?工作內容在做什麼?

自民國98年9月1日起,經判處6個月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者,向地檢署執行科報到時,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從事社會勞動6小時,可以折抵1日刑期或罰金。其中,負責監督這些輕刑犯執行社會勞動的業務,就是由「觀護佐理員」來執行。

如果你對「觀護佐理員」有興趣,但還在觀望或擔心自己能不能勝任,這篇文章會介紹實務工作現況,並提供一些資訊,讓你評估這個職業是否適合。

觀護佐理員-關鍵字
觀護佐理員-關鍵字

工作基本介紹:觀護佐理員

  • 應徵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大學(專科)以上畢業不限科系(心理、輔導、社會、社工、教育、法律、犯罪防治等相關科系為佳)或具有同等學力(以教育部公告認定為準),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薪資待遇:月薪32,656元
  • 職缺公告:各縣市地檢署官方網站。
  • 工作時間:通常跟公家機關作息一致
  • 工作內容:依縣市規劃有部分差異。
    (1)辦理易服社會勞動行政業務。
    (2)辦理義務勞務行政業務。
    (3)觀護人室交辦之業務。
  • 出差頻率:通常兩天就要訪視一次,主要是分區跑各個機構,視察社會勞動執行狀況
  • 服務時間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就結案,不需要後追。
  • 個案數量:大概落在50-80案之間。
  • 個案來源:判緩起訴服「義務勞務」或判處6個月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者,聲請改「易服社會勞動」。
刑事流程表(資料來源:台北地方檢察署

「社會勞動」有哪些

觀護佐理員會根據個案的屬性或特殊專長,指派不同的「社會勞動」,包含環境清潔、社會服務、文書處理、弱勢服務、活動協助等。

如個案有特殊專長,好比補漏水、油漆、修繕器械等能力,也有機會規劃多元的社會勞動方案,讓其適才適所,發揮最大效益。

執行「社會勞動」的機構

主要由政府機關〈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團體或社區等單位,向地檢署填寫專案表進行申請,包含需要多少人力、執行什麼工作、預估的效益等,只要通過審查,就有機會遴聘為執行機構

好比:清潔隊、消防隊、警察局、海巡署、公所、育幼院、老人之家等公益與公家單位。

執行「社會勞動」前的教育活動

「觀護佐理員」在派遣個案到指定執行社會勞動的機構之前,會向「機構承辦人」及「個案」進行事前教育,在機構層面會事先告知,個案類型有哪些?可能有哪些違規狀況?出現違規時該怎麼處理?在個案層面會事先告知,執行社會勞動的時間、頻率、期限等,及如若出現違規行爲會有怎樣的懲處

其中常見的懲處包含,請個案離開現場取消該次服務時數,如若屢勸不聽無法改善者,就會「取消社會勞動資格」,因此個案就要選擇易科罰金或入監服刑。然而,在實務面向可能機構的承辦人員,也有可能沒有落實管理與監督責任,情節嚴重者就會取消該機構申請「社會勞動」人力的資格

觀護人的助理

通常每位「觀護佐理員」都會分配一個直屬「觀護人」,在業務上時常會需要協助觀護人教派的任務,通常會是簡單的行政工作,並不會要求與觀護人的個案進行接觸

像是,舉辦活動、團體、演講、跨網絡資源連結等,觀護佐理員在這之中也常常需要從旁協助,對於新手助人者,想要了解司法體系的運作,是個不錯的經驗。

成為「觀護佐理員」的4個心理準備

  1. 輔導的工作並不多:過往會期待「觀護佐理員」可以輔導個案順利執行完「社會勞動」。但後來制度與風氣改變,現行沒那麼強調要跟個案建立關係」,對於是否如期完成「社會勞動」,是自己要去想辦法的,如若違規或無法完成,那就依法行事
  2. 要有辦法管理輕刑犯:要管理輕刑犯不是容易的事情,因為個案多少都很有「江湖味」,有時候氣場不夠強,就很容易被討價還價或不當一回事。因此,部分長官蠻喜歡聘用「退休軍人」從事這份工作,因為軍人看起來就「不怒而威」,個案也比較不敢亂來。
  3. 未來薪水漲幅可能受限:這部分有待商榷,但會有這樣的猜測是,現在部分單位聘用一些「退休軍人」,而退休軍人如果再任公職等職務,自113年公告,不得超過37,000元,不然就會停止退休俸,所以當薪水超過額度後,可能就會連帶影響到人力的聘用。
  4. 與個案界線要清楚:時常會有個案假借送煙、水果、蔬菜、飲料等小惠小利,來討好「觀護佐理員」,藉此可以有一些寬容。如果觀護佐理員,沒有清楚的原則與界線,這會很難身任起監督與視察的工作,甚至稍有不慎會讓自己遭受舞弊與串通的罪責。

Q&A

  • 現在的「觀護佐理員」是委外單位辦理嗎?
    不是,目前都由地方檢察署公開甄選約用人員。
  • 「觀護佐理員」的主管是誰?
    通常都會配一個直屬的觀護人,而觀護佐理員也時常需要協助觀護人的教派任務。
  • 常見的「輕刑犯」有哪些類型呢?
    洗錢、詐欺、酒駕、毒品、傷害、販賣或進口未經核可藥物、電子煙等。
  • 如果發現「清寒遭遇困境的個案」,會予以資源轉介嗎?
    非常少,如若真的有這類型個案,通常會視情況給予物資申請急難救助金
  • 從事這份工作,會有安全上的疑慮嗎?
    通常不太會,頂多個案講話比較大聲態度不友善,但不會真的有什麼攻擊行為。
  • 當個案違規,有誰來處理?
    通常都是「觀護佐理員」,因為機構承辦人員也怕個案事後報復,當出現違規行為時,大多會默默跟觀佐員報告,並請出面處理。
  • 常見的「違規行為」有哪些呢?
    個案不配合,在旁邊滑手機、抽煙、嚼檳榔等,情節嚴重的好比,偷拿機構東西

能夠完成這篇文章,特別感謝在北部從事數年的「觀護佐理員」,願意接受採訪,特別提醒,上述資訊可能因為單位與地區差異而有不同,大家再斟酌參考。如果你也有意願分享自己「助人工作」的經驗,歡迎來信告知guoweicomtw@gmail.com或使用IG、FB與我聯繫,非常感謝!

(延伸閱讀:「社會安全網」第一線助人工作者(社工、心理、護理、職能等)資訊交流討論平台——成立動機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